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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2023年千山区开展第十七届“5•15 政务公开日”活动方案》的通知
    时间:2023-05-08 05-09 来源: 作者: 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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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鞍千政办发〔2023〕9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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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

    2023年千山区开展第十七届“5·15政务公开日”活动方案》的通知

    各镇(街)人民政府(办事处),区政府相关部门、驻区有关单位、区政府所属有关事业单位:

    经区政府同意,现将《2023年千山区开展第十七届“5·15政务公开日”活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,认真抓好落实。

   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  2023年5月8日

    (此文件公开发布)

    2023年千山区开展第十七届“5·15

    政务公开日”活动方案

   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开展第十七届“5·15政务公开日”活动的通知》(鞍政办公开〔2023〕10号)精神,结合贯彻落实《第十七届“5·15政务公开日”活动“企业诉求热线解”线上主题活动工作方案》,为切实开展好本届“5.15政务公开日”活动有关事宜,制定如下方案:

    一、活动主题

    优化政策服务,打造一流营商环境,助力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。

    二、活动内容

    (一)活动时间

    5月15日(星期一)上午9:00—11:00

    (二)活动方式

    1.主活动现场

    活动地点:区营商局门前

    参加单位:公安千山分局、区发改局、区教育局、区民政局、区司法局、区人社局、区住建局、区交通局、区水利局、区农业农村局、区商务局、区卫健局、区退役军人局、区应急管理局、区市场监管局、区医保局、区税务局、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、市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、区消防大队。

    活动内容:在区营商局门前统一设立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台,各参加单位要由1名分管领导带队,派1名工作人员,自带宣传资料,统一开展户外政策咨询、现场办公、便民服务等活动。

    2.分活动现场

    其他各镇(街)自行安排分活动现场。各镇(街)要充分利用辖区企业、户外或办事大厅LED大屏幕,宣传板、宣传单等传播平台,在各镇(街)、村(社区)文化广场,公园,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。要注重活动实效,力戒形式主义,要在制定应急预案并确保安全、有序的基础上,自行组织人员开展户外政策咨询、现场办公、便民服务等活动。

    3.区内学校、医院等公共区域的集中宣传

    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学校,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医院、卫生所等单位统一开展宣传活动,发放宣传单,受理诉求。

    4.区公共行政服务大厅集中活动

    区营商局(区行政审批局)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展板、公告栏、现场咨询等形式,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、收费标准、办理结果等工作要素,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集中式宣传,坚决杜绝群众“办事难”现象发生。

    5.机关服务进基层活动

    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有关单位要自行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单位、村屯、社区开展政策解读活动,广泛征求社会意见,力求解决实际问题。

    三、活动要求

    (一)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镇(街)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区第十七届“5·15政务公开日”活动,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,分管领导要直接组织推进,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,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,使本次活动取得实效。

    (二)要加大宣传力度。各镇(街)、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前期宣传工作,围绕本届“5.15政务公开日”主题,拓展政务公开活动的影响范围,深入到镇、村居民及企业员工,切实做到“横向到边,纵向到底”,让更多企业、群众在活动中受益。

    (三)要确保安全有序。要切实做好区营商局主活动现场和各分活动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,区信访局和汤岗子镇派出所要各派2名同志负责维护主活动现场秩序,确保活动开展稳定、有序。

    (四)要认真总结报送。各镇(街)、各有关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“政务公开日”活动总结工作,于5月16日(周二)11时前,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版(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)、影像资料电子版报送区政府办210房间。

    联系人:陈晨、刘天晓 联系电话:2313448

    电子邮箱:qsqzwgkb@163.co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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